关于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实践课程考核的通知

来源:本站日期:2026-06-09

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实践课程考核工作即将开展,本次考核分为网上报考、完成实践考核并提交相关材料、成绩报送和查询三个阶段,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考

(一)报考对象

1.已参加课程学习,但尚未参加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

2.曾参加过实践课程考核,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二)报考时间

报考分为两个时间段,科目不同,报考时间不同,分别是2026年6月11日-14日和2026年6月16日-18日(节假日照常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层次

专业

网上报考时间

6月11日-14日

6月16日-18日

专科

学前教育

14602幼儿游戏的支持与指导(实践)

14503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实践)

14496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实践)

14500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实践)

14505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实践)


14498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实践)

本科

艺术教育(美术方向)

14763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14465写意花鸟(实践)

13941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实践)

14135色彩学基础(实践)

14282素描静物(实践)

14017美术技法理论(实践)

14134色彩静物(实践)

13689广告设计(实践)

本科

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14763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p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text-align: left;">13780基本乐理(实践)

13941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实践)

13727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13287伴奏(实践)

14218声乐(实践)

14024民族民间音乐(实践)

13590钢琴基础(实践)

本科

学前教育

14606幼儿园课程与教学(实践)

14493学前儿童发展的观察与评价(实践)

14604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实践)

13214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实践)

13148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实践)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13968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践)


14106人力资源管理高级实验(实践)

(三)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助学平台,网址http://hainnu.zk.chaoxing.com/dlzc/login),点击“ 课程报考”,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课程,完成缴费流程。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四)考试费标准

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

(五)学情查询

1.点击“学情详情”,查看课程成绩通过情况,选择未通过的课程报考。

2.没有完成课程顶替的考生,“学情详情”数据不准确,不能作为学习现状的参考依据。请此类考生务必先完成课程顶替,再进行报考。

3.课程顶替按照《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过渡课程顶替方案>的通知》(琼考自〔2024〕13号)执行,在助学系统完成课程顶替,参照我校《关于做好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工作的通知》(https://jxjyxy.hainnu.edu.cn/2024/0612/c1677a86964/page.htm)的要求操作。

(六)报考须知

1.报考数据和考试费将提交至海南省考试局,请考生在报考过程中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报考成功后,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若考生放弃考试,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2.报考实践课程,须在参加对应理论课程考试后方可报考,且一次(含两个时间段)最多报考6门课程。

3.艺术教育(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考核仅安排在每年下半年,请相关专业的考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报考计划。

4.《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考核每年仅安排一次,考试形式为线下机考。报考时间为9月,考试时间为10月,请考生关注9月份的报考通知。

5.未在网上完成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实践课程考核。

6.考生报考后,若未按时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第二阶段:完成实践考核并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须根据所报考的科目,主动联系助学点获取实践课程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要求完成实践考核后,将考核材料提交至助学点。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

(二)提交材料须知:

1.若考核材料为非绘画类书面形式,考生须使用封面(模板见附件2)装订,确保材料整齐、规范后提交至助学点。

2.若考核材料为绘画类形式,考生须按照封面模板要求,在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等。

3.若考核材料为视频形式,考生须按照“学号+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的格式对视频文件进行命名,然后提交至助学点。

三、第三阶段:成绩报送和查询

根据工作安排,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将于2026年下半年报送至省考试局,将于2026年下半年与统考成绩一同公布,考生可在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nks.gov.cn/#/login)查询成绩。

四、 助学点工作要求

(一)通知传达:各助学点须及时、准确地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充分了解考核的时间、流程和要求。同时,引导考生按需报考,提醒考生按时提交材料。

(二)材料整理:考生提交的材料须以课程为单位进行整理,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确保材料整齐有序、便于管理。

(三)材料提交:考生提交材料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助学点留存备查,另一份随考生的书面材料一同提交,电子版名单和视频类考核材料发送至自考办许老师。

(四)提交时间:2026年7月10日前。

(五)提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107室)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15993。


附件:附件1.课程报考操作办法.pdf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材料封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