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点、全体考生:
根据《海南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版)》(琼学位规〔2025〕2号)和《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学业水平认定及测试工作的通知》(海师办函〔2025〕37号)相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我校现启动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和主考学校为我校的社会考生。
二、申请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14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业成绩
1.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外,专业开考计划内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百分制)。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或80分(按百分制计)及以上。
(二)外语水平
非英语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参加以下指定的外语水平考试之一,达到规定成绩者,可免于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视为达到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
1.非英语专业
① PETS-3 考试笔试成绩 50 分及以上。
②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55 分及以上。
③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 级合格。
④ 雅思考试成绩5.0 及以上。
⑤ 托福考试成绩80 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
① 专业英语四级成绩60分及以上。
② PETS-4考试笔试成绩 60分及以上。
③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355 分及以上。
④ 雅思考试成绩6.0 及以上。
⑤ 托福考试成绩90 分及以上。
免考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须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验,无法验证的,需在证书复印件上签署“经核验,该证书真实有效”,并加盖原颁证机构公章。
(三)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在2023年12月(含)之后。
(四)其他要求
1.毕业论文通过我校审核。
2.学位授予申请在考生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的两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提出,逾期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不再补授学位。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填写模板见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贴与毕业证书相片同版的照片。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一份:助学点考生成绩单由海南师范大学自考办打印;社会考生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附件3)。
(三)免考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提供证书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背面注明中国教育考试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参加我校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不提供。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五)纸质版毕业论文一份;纸质版论文检测报告(简洁版)一份;论文电子版(助学点考生以姓名+学号命名;社会考生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
(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同页,A4纸单面复印)。
(七)电子版证件照:要求与毕业证书相片同版,可从学信网下载。
五、材料提交方式与要求
(一)助学点考生联系助学点工作人员提交材料,电子版证件照、论文、检测报告由助学点汇总后发送至我校自考办。
(二)社会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书面材料提交至我校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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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助学点要求
(一)通知传达:各助学点务必将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及时查看通知,督促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时提交材料。
(二)初审与汇总:
1.审核材料完整性,退回免考外语水平考试考生的证书原件。
2.按“专业-学号”排序整理材料,整理后提交材料至我校自考办。
3.填写《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自考办),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自考办。
4.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到我校自考办。
七、其他相关说明
材料报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107室)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15993
附件: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模板.pdf
4: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助学点工作人员填写).xls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