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根据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的通知》(琼考〔2022〕1号)精神,原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方案(琼考〔2020〕33号)已于2023年12月31日废止,原已注册的考生还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课程考试的,调整到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专业计划课程考试。
按照以上要求,所有考生提交的实践课程考核材料须是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中规定的考试方式为“实践”的课程(见附件1)。
现将我校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7日。
二、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范围
(一)已上课,但未提交过实践考核材料的考生。
(二)提交过实践考核材料,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三、考生提交材料要求
(一)成绩查询方式:登录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管理平台(http://hainnu-zk-chaoxing-com-s.webvpn.hainnu.edu.cn/dlzc/login,以下简称助学系统),完成课程顶替后,点击“学情详情”,查看未通过考试的科目。
(二)没有完成课程顶替的考生,“学情详情”的成绩不准确,不能作为学习现状的参考依据。请先在助学系统中点击“课程顶替”,完成后再查看成绩。
(三)核查成绩后,属于第二项要求的,均须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
(四)按照有关要求(考核要求向所在助学点负责人获取),完成考核任务,撰写课程考核材料。
(五)装订课程考核材料(需用统一的封面,见附件2);
(六)2024年12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助学点。
四、助学点工作要求
(一)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按时提交材料;
(二)考生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同一班级如有多门课程,按照课程再次分类;
(三)提交考核材料和考生名单,考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助学点留存,一份随考生的书面材料提交,电子版名单发送至自考办许老师处;
(四)2024年12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我校自考办。
报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107室)
联系电话:0898-65815993 联系人:许老师
附件:1.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中规定可以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的课程目录 https://f.hainnu.edu.cn/2024/1214/20241214101303148.xls
2.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材料封面https://f.hainnu.edu.cn/2024/1214/20241214101321845.docx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