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成绩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按百分制计算);
2、外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参加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以上(含5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或PETS-4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外语成绩的有效时间:自取得学籍或考籍至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提交学位申请时间见“第4点 ”)。凡在此有效时间范围内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及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非英语专业成教本科毕业生,可免考PETS-3考试;
3、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即80分)以上;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时间:每年5月10-20日(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表需要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该专业本科毕业成绩复印件一式三份;
6、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7、1寸蓝底免冠相片5张及相片电子文档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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